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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航”认定驰名商标案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2-10-31 09:56)    点击:1035

   我所代理的正航商标侵权案胜诉,山东正航食品有限公司的正航商标正式成为山东省临沂市第一例通过司法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 
      2005
8月份,我所张国权、曹恩华律师在合伙人会议主席刘群律师的带领下,接受山东正航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某贸易公司侵犯委托人持有的正航商标使用权一案依法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所律师在查阅了有关驰名商标的法律、法规、资料、已有判例等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及时向委托单位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对办案所需的证据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准备和整理。该案经过证据交换、委托中介机构社会调查、开庭审理等法律程序,最终法院依法采纳了原告提交的大量确凿证据,认定正航商标属于中国驰名商标,被告某贸易公司构成侵权,该判决现已经生效。该案也是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第一起认定驰名商标案件。 
      
通过代理该案,我所在驰名商标的认定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拓宽了我所为客户服务的范围,提高了我所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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