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发言的疑问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11-16 10:53) 点击:814 |
以下是从新浪网下载的信息。 “中广网北京 柳斌杰:这次修法除了进一步规范著作权,当事人各项权益以外,有两个重点,一个重点就是加大数字版权保护的力度,第二个就是强化法律惩罚的措施,盗版的处理判刑可能要再增加,罚款判刑门槛将降低,过去销售600张盗版光盘才判刑,以后销售一张两张就会判刑。” 看到上述消息,第一感觉实在是雷死人了。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的发言不知道是否就有被断章取义。《著作权法》不属于刑法领域,再怎么修改,似乎不会直接规定刑罚的内容。销售一两张盗版光盘就判刑,中国得再建造多少监狱才能容纳下那么多犯人?用建造监狱这种方式拉动经济不可取吧。 如果署长的发言被断章取义,那就是记者的问题。无论是谁的问题,中国法治国家的建设历程无疑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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